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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下月收取k歌版权费 经营者称能拖则拖

昨日下午,记者随机调查了一些市民,多数被调查者最关心的是今后K歌价格是否会水涨船高,因为版权费实际上是一种经营成本,经营者应该会将此转嫁到顾客头上。

王小姐则提出了自己的担心,要是按照包房数量收费,那经营者以后就不愿意做小包房,可每次他们都是两三个人去唱,哪开得起大包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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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上海抵制收费

据报道,关于卡拉OK经营行业要不要收取版权使用费,收取的标准如何,一直在不断争论中,最终结果随着2006年底国家版权局《卡拉OK经营行业使用费标准》的公布而尘埃落定。该标准明确指出,卡拉OK经营行业以经营场所的包房为单位,支付音乐作品、音乐电视作品版权使用费,基本标准为12元/包房/天(含音乐和音乐电视两类作品的使用费)。同时,根据全国不同区域以及同一地域卡拉OK经营的不同规模和水平,可以按照上述标准在一定范围内适当下调。

该标准出台后,不少经营者与娱乐业协会对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的收费资质与收费标准表示质疑。去年底,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提出疑问,公开发表声明:该协会会员不接受国家版权局公布的卡拉OK版权使用费收取标准,不向中国音像协会支付卡拉OK版权使用费。理由是: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不是合法的收费主体;收费标准涉嫌单方制定和强制实施。

上海市娱乐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朱南也表示,在法律主体问题未解决之前,对于任何强行在上海地区上门开展收费的“不合法行为”,该协会将采取法律途径等多种不同方式坚决抵制。  (记者 关永辉 侯希辰 游庆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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